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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的咪媽媽很不愛吃飯, 加上老爸溺愛的關係, 正餐都不吃, 平常只吃零食。據咪媽媽的老媽敘述, 光是餵飯就要餵一兩個小時, 而且幾乎是没有進展的狀態, 因為飯都含在嘴裡没吞下去。而熱熱的飯餵到後來都變冷冷的, 讓咪媽媽的老媽十分傷腦筋 

也因如此, 據說念小學一年級時咪媽媽的體重才17kg(正常小朋友的體重應該為22kg)。到現在咪媽媽依然記得, 每次校車司機伯伯一看到我, 總會掐掐我的, 然後對我說,「你媽媽都沒給你吃飯喔?? 這麼瘦」。可見當時的咪媽媽有多瘦小, 連外人都看不下去。

而開始變得愛吃應該是小學高年級以後, 常常肚子餓了, 就自己下廚炒飯, 還因此摸索岀怎麼炒才能炒岀好吃的炒飯。到了升國中前的那年暑假, 上完暑修就和同學結伴去吃小吃。到了國中、高中更是喜歡在週末時, 和同學到學校附近打牙祭, 總之, 越來越愛吃。 

一直到了念大學, 出社會後,「吃」更是成了咪媽媽的一大樂趣, 總喜歡在下課後或下班後和同學或是同事到處吃吃喝喝, 只要講到吃的就有聊不完的話題。而每次為了讓自己的愛吃合理化, 咪媽媽還有自己的一套說法, 那就是, 『因為小時候都不吃東西, 所以, 現在要補回來』。

每次和咪爸爸講到吃的, 聊著聊著, 咪媽媽總會故意問咪爸爸, 知不知道為什麼咪媽媽會這麼愛吃呢?? 而咪爸爸就會二話不說, 立刻毫不猶豫地回答出上述的理由。所謂「民以食為天」, 既然比較晚才開竅, 而現在領悟到這個道理了, 當然要補回來才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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